一、斷電安全規范執行。嚴格遵循《煤礦安全規程》要求,先切斷上級供電電源,在電源開關處懸掛 “禁止合閘" 警示牌并專人看管;用防爆型測電筆驗證無電后,釋放回路殘余電荷,穿戴絕緣防護用品方可作業,嚴禁帶電排查。
二、外觀與安裝狀態檢查。檢查開關外殼(不銹鋼材質)無破損、隔爆接合面無劃傷銹蝕,格蘭頭密封完好無松動;清理感應面煤塵、油污(用干布或酒精棉片輕擦,避免刮傷);確認安裝支架牢固無振動,被檢測金屬目標與感應面間距≤8mm(額定檢測距離),且平行正對無偏移。
三、供電與安全柵排查。用防爆萬用表測量本安回路供電電壓,需穩定在 DC24V(允許波動 ±10%),符合 Ui=24.1V 的本安參數要求;檢查關聯安全柵狀態:電源燈常亮,用兆歐表測安全柵輸出端絕緣電阻≥10MΩ;若安全柵指示燈熄滅或報警,需排查安全柵供電、限流限壓功能是否正常。
四、接線與線路驗證。按三線制規范核對接線:棕色接電源正極(DC24V+)、藍色接負極(GND)、黑色為信號輸出線,確保無正負極接反;檢查線纜(礦用阻燃型)無擠壓破損,接線端子緊固無虛接、氧化,本安回路與非本安回路分開敷設,間距≥30cm;測量線路通斷:電源端與信號端無短路(電阻無窮大),接地電阻≤4Ω。
五、信號輸出與負載測試。用防爆萬用表測信號輸出:無目標物時輸出電壓≤0.5V,金屬目標貼近感應面(≤8mm)時輸出電壓≥22V,無電壓切換則輸出回路異常;檢查負載電流≤10mA(本安參數 Ii=10mA),若負載過載需串聯中間繼電器轉換,避免直接驅動大電流設備;確認 PLC / 控制回路與開關輸出類型適配(NPN/PNP)。
六、環境干擾排查。排查開關線纜是否與變頻器、高壓電纜并行敷設(需保持≥30cm 間距),必要時為線纜套金屬屏蔽管并單端接地;若現場潮濕導致絕緣不良(兆歐表測絕緣電阻<10MΩ),需干燥接線盒并更換受潮線纜,重新做防水密封(熱縮管 + 防水膠)。
七、替換法驗證故障源。準備同型號合格的 KHJ-1 開關,在相同安裝位置、接線方式下替換測試;若替換后能正常動作,說明原開關內部元件損壞(如線圈燒毀、三極管擊穿),需更換同規格本安型開關,更換時確保隔爆面涂抹凡士林、密封圈完好,螺栓對角均勻緊固。
八、復位驗證與維護記錄。故障排除后,按礦用規范復緊所有接線端子(緊固力矩 0.8-1.2N?m),格蘭頭壓緊密封圈無松動;恢復供電后,反復 3 次移動金屬目標觸發開關,觀察輸出電壓切換穩定、指示燈狀態正常(若有);記錄故障原因、排查過程及更換部件,建立維護臺賬,定期(每季度)清潔感應面與檢查本安回路絕緣性能。